2011年11月24日,卫生部发布《全国爱卫会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(区)、乡镇(县城)复审结果的通报》,重新确认全国63个城市(区)为国家卫生城市(区),我市名列其中。同时,沙溪镇、浏河镇、璜泾镇被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。
根据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卫生乡镇(县城)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全国爱卫办于2011年6月~10月对2007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(区)、乡镇(县城)进行了复审,对2010年复审暂缓命名的国家卫生县城进行了再次复核。
根据此次复审结果,全国爱卫办重新确认了太仓市等63个城市(区)为国家卫生城市(区),重新确认了沙溪镇、浏河镇、璜泾镇等160多个乡镇(县城)为国家卫生乡镇(县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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